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指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59.3%稳步提升到2007年的72.9%。东部地区有望到2012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东北和中部地区有望在2015年至2017年基本实现。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进程呈稳步上升趋势。2000年以来,实现程度平均每年增加1.95个百分点,特别是2007年提高了2.88个百分点,是进展最快的一年。
“按此发展趋势,到2020年我国完全可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报告指出。
监测报告还显示,我国四大区域实现全面小康程度均有上升,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东部地区遥遥领先,东北地区紧跟其后,中部地区势头较好,西部地区有待提高。
监测显示,2007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64%上升到81.3%,实现全面小康程度和提升幅度都居四大区域之首。
东北地区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60.7%提高到2007年的74.8%,仅次于东部地区。得益于振兴东北政策,从2006年以来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有望在2015年左右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中部地区发展基础不如东部、东北地区,但近年来发展势头可喜。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从55.8%上升到70.3%,有可能在2017年左右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差,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开发力度,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从52.3%上升到64.6%,有可能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