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1日起停牌。公司相继于2014年9月18日、9月25日、10月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11月2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的中介机构正按照拟定计划,继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太原刚玉(10.92, 0.00, 0.00%);证券代码:000795)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微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