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卷式”竞争让不少行业和企业深受其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作出了相关安排。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精神,完善了相关规定,并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内卷式”竞争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
什么是“内卷式”竞争?概括其一般特征,是指经济主体为了维持市场地位或争夺有限市场,不断投入大量精力和资源,却没有带来整体收益增长的恶性竞争现象。有大企业“卷”小企业,有平台企业“卷”平台内经营者,还有“卷”产能、“卷”价格、“卷”同行的,结果却是多败俱伤,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行业来看,今年1至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23.2万辆和82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9.2%和38.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5%。
销量上去了,按照正常的市场规律车企利润也应该成正比,但事实却是截然相反。有报道显示,某汽车企业率先发起大幅降价活动,多家企业跟进效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认为,以无序“价格战”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内卷式”竞争,是行业效益下降的重要因素。无序“价格战”加剧恶性竞争,将进一步挤压企业利润空间,进而影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不仅阻碍行业自身健康发展,也将危害消费者权益,并带来安全隐患。
9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了一批非理性竞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一销售体育用品企业,当事人完全具备生产符合国标产品的能力,但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以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体育器材,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其实不仅是企业之间,一些地方招商引资同样存在“内卷式”竞争。一哄而上追热点、盲目补贴上项目等行为并不少见,违背了市场规律和公平竞争原则,有悖于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剧了产业竞争、产能过剩,带来了投资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姚建明认为,低价倾销的“内卷式”竞争从供方来看,容易导致同质化竞争日趋严重,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下降,某些行业可能出现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市场机制失灵等现象。同时,企业过度依赖价格、营销等外在手段竞争,弱化了创新能力,不利于其长久持续发展;从需方来看,由于“内卷式”竞争加剧,导致客户对供方及其产品的可信度、依赖度和忠诚度等不断降低,这不仅影响企业发展,还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同时,“内卷式”竞争导致的产品品质下降等因素也将直接影响消费者生活质量、身体健康甚至人身安全等重要方面,也可能导致相关社会问题的出现。可以看出,“内卷式”竞争不仅影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而且与以科技创新引领的新质生产力发展背道而驰。
多措并举抵制“内卷式”竞争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针对“内卷式”竞争密集表态。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积极化解一些行业供大于求的阶段性矛盾。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依法加强重点行业价格监管,整治“内卷式”恶性竞争;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引导破解“内卷式”竞争。
7月,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召开新能源汽车行业座谈会,部署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工作。
商务部此前也表示,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重要领域。针对当前汽车行业存在的“内卷式”竞争现象,商务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综合整治与合规引导,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9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启动为期3个月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网络水军、“黑公关”等网络乱象,包括严打非法牟利、恶意诋毁攻击、为打压竞争对手而抹黑企业或产品的行为,切实净化汽车行业网络环境。
姚建明指出,近年来,国家多部门针对“内卷式”竞争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例如,在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方面,多地开始清理与税收挂钩的产业扶持政策,全面禁止“税收优惠政策”的招商行为,避免恶性竞争;在完善政策协同机制方面,通过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等文件,明确要求政策制定需要符合公平竞争原则,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强化反垄断监管,预防垄断行为抑制创新等。
除了国家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行业协会也在积极抵制“内卷式”竞争,引导企业重塑竞争模式。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辽宁、湖北、陕西、福建、四川以及青岛、大连、无锡、厦门、东莞等超20个省市的餐饮行业协会陆续发布相关倡议书,呼吁外卖平台停止“内卷式”竞争。多个行业协会共同呼吁外卖平台停止非理性补贴,建立合理定价机制,保障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反“内卷式”竞争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光伏产业座谈会,强调加强产业调控、遏制低价无序竞争、规范产品质量。从8月份的数据来看,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车整车制造的价格同比降幅分别比上月收窄2.8和0.6个百分点。
“抵制‘内卷式’竞争,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在于如何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不断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通过自身的差异化产品获得市场的认可,不再依赖‘内卷式’竞争谋生存。因此,需要从多方面、多领域培养企业创新的土壤。” 姚建明说。
面对“内卷”,一些企业主动求变,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提升和核心竞争力构建。企业逐渐意识到仅靠低价难以持续,纷纷加大研发投入,追求技术突破和产品质量。光伏企业被鼓励在原创性、引领性技术上加码创新。
总的来说,反“内卷式”竞争的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行业价格开始温和回升,企业恶性竞争行为有所收敛,一些企业开始更注重技术创新、品质提升和内部效率优化。这些成效从8月份的经济数据上得以体现。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8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环比结束连续8个月下行态势,由上个月下降0.2%转为持平;同比下降2.9%,降幅比上月收窄0.7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表示,PPI同比降幅明显收窄,有三方面因素。
一是市场竞争秩序得到优化。近期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倡导抵制企业无序竞争,推动重点行业产能治理,效果逐步显现。二是新兴行业需求带动增强。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向好,市场需求稳步扩大,相关行业价格上涨。三是提振消费政策拉动效果显现。今年以来,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带动升级类商品需求扩大,部分行业出厂价格同比上涨。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姚建明强调,抵制“内卷式”竞争需从政策制度、市场机制、转型创新等多方面发力。例如,要强化政策协同与制度建设,完善地方考核体系,鼓励地方制定长效经济发展目标;要规范优惠政策使用,清理违规税收减免、土地特惠等超常规招商手段;要打击恶性竞争,通过立法严惩恶意比价、虚假宣传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杜绝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区域壁垒,畅通要素流通;要强化行业标准制定,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出现;要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调节供需平衡,避免成本倒置导致的资源浪费等等。当然,抵制“内卷式”竞争最核心的是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不断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向高附加值产品领域拓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因此,如何因地制宜探索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的多方面举措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