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9日说,在列入“十二五”规划考核的四项污染物中,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实现同比下降,但是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404.3万吨,比2010年上升5.74%。
陶德田介绍,环境保护部近日完成了2011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结果显示:2011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499.9万吨,比2010年下降2.04%;氨氮排放总量260.4万吨,比2010年下降1.5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217.9万吨,比2010年下降2.2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404.3万吨,比2010年上升5.74%。
环保部对完成减排任务较好的省市给予公开表扬。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和河南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平均降幅位居前列。但仍有个别地区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同比上升;黑龙江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上升。
从主要减排措施来看,2011年,中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100万吨,城镇污水再生水日利用能力130万吨;新投运脱硫机组装机容量6800万千瓦,全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占火电装机容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82.6%提高到87.6%。
此外,关停小火电机组346万千瓦、钢铁烧结机规模7000平方米,分别淘汰造纸、印染、水泥落后产能710万吨、23亿米、4200万吨,关闭取缔了一批涉重金属企业或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