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国家战略储备宣布启动。
中国政府网昨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建立稀土战略储备体系,统筹规划南方离子型稀土和北方轻稀土资源的开采,划定一批国家规划矿区作为战略资源储备地。为统筹稀土行业管理工作,还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稀土办公室。
《意见》明确中国稀土行业发展目标,将用1-2年时间,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稀土资源开发、冶炼分离和市场流通秩序;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稀土行业格局,南方离子型稀土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
国家与企业储备相结合
根据《意见》,将按照国家储备与企业(商业)储备、实物储备和资源(地)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稀土战略储备。对列入国家储备的资源地,由当地政府负责监管和保护,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开采。中央财政对实施资源、产品储备的地区和企业给予补贴。
另外,《意见》提出将在工信部设立的稀土办公室,将负责协调制定稀土开采、生产、储备、进出口计划等,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牵头做好年度计划实施、行业准入和稀土新材料开发推广等工作。据原工信部材料司副巡视员、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彩凤介绍,“稀土办公室设在工信部原材料司下,为司局级。”
稀土是17种元素的统称,被认为是制造高科技和军工产品的关键原料。中国是世界第一大稀土生产国,为全球提供97%以上的稀土产量,作为国家战略资源的稀土一度被曝卖出“白菜价”。而据美国地质局的统计,近15年来,中国稀土资源已从占全球的43%下降到只占31%。去年以来,日美欧一直指责中国限制稀土出口。
今年2月1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此后,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密集出台调控政策。
“初级产品”出口收紧
前述《意见》也提到,在严格控制稀土开采和生产总量的同时,还将严格控制稀土金属、氧化物、盐类和稀土铁合金等初级产品出口,有关开采、生产、消费及出口的限制措施应同步实施。大幅提高稀土资源税征收标准,抑制资源开采暴利。
昨日,商务部公告称,商务部与海关总署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将稀土铁合金纳入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公告》,自2011年5月20日起,将海关商品编号为7202999100“其他按重量计稀土元素总含量>10%的铁合金”纳入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另外,该公告还称,将对2011年5月 20日(含)之前已签订合同的上述商品出口设立过渡期,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
商务部外贸司相关负责人称,稀土属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且开采和加工过程对环境的破坏十分严重。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资源的需要,中国政府对稀土的开采、生产和出口各个环节均实施了管理措施,其中,对稀土初级产品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镝铁合金、铽铁合金等稀土合金产品中,稀土含量较高,将其纳入稀土管理整体框架加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