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从2007年就开始酝酿打破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终于于今年12月初以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扩大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告一段落。根据《通知》,中石油、中石化和河南煤层气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成为继中联煤层气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煤)之后拥有煤层气对外合作权的三家企业。
油企上榜优势明显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油气管理处杨永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增三家公司是国家四部门在综合考虑待选对象投资能力、科研能力、是否拥有矿权、投资积极性以及勘探开发有无违法违规状况后做出的决定。据专家介绍,由于煤层气抽采利用采取的是石油天然气技术路线,并且前期投入大,风险高,国字号油企入围背后的原因不言而喻。
2008年之前,中石油曾是中联煤的股东,拥有50%的股权。2008年从中联煤撤股之后,中石油带走了部分资产和区块,并于当年成立了专门的煤层气公司——中石油煤层气公司。国土部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范围内存在的31个对外合作项目,2008年以前均为中联煤所有。中联煤分家之后,中石油获得了其中的11个对外合作区块,这些区块均处于勘探阶段。实际上,中石油在此次国家正式宣布扩大对外合作权试点前,已经开始开展实质性的对外合作了。杨永刚告诉本报记者,严格来说,中石油做法并未违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01年修订案第三十条赋予1996年成立的中联煤煤层气唯一对外合作主体资格。然而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煤层气抽采利用仍然不尽如人意。2006年,国务院发布47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煤层气勘探开发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在这一文件精神的指导下,2007年,国土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上述原条例第三十条做了微调,除了中联煤,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公司也有资格实施专营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人士表示,中石化入选试点单位也并非意外。上述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我国最早从事煤层气抽采利用的单位是国土部前身地质矿产部下属的石油地质海洋地质局。上世纪八十年代,其下辖的华北局就开始了煤层气抽采利用。为加快我国石油工业体制改革,国务院以石油地质海洋地质局以及所属单位1996年成立了中国新星石油公司,该公司在2000年进一步深化石油工业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被整体并入中石化。上述人士透露,中石化整合新星初期并不重视煤层气的勘探开发,甚至将科研勘探队伍全员解散,“应该早进,晚进到时候连区块都没了,没有区块你凭什么干?” 据了解,目前中石化重新燃起了对煤层气的热情。有关报道指出,中石化经过两年多的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已在沁水盆地北部和鄂尔多斯盆地南部延川南区块煤层气勘探获得重大进展,而负责该工作的中石化华东分公司正在形成和完善包括煤层气在内的非常规气勘探开发专业化队伍。
地方企业入选凸显示范效应
此次对外合作专营权试点唯一来自地方的河南煤层气在某些业内人士的眼里看来似乎分量不够。杨永刚表示,选择河南煤层气,其实是选择了其背后的河南省政府。他向记者强调,根据国办47号文件,发展煤层气抽采利用依次要解决三个问题:安全,环保,最后才是经济效益。据介绍,河南属于煤炭大省,高瓦斯矿密集,仅今年年内就发生了数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政府对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非常重视。杨永刚还表示,河南煤层气是在河南省政府推动下,由省内大型煤业集团联合出股,并结合自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人才、装备成立的专业化公司。“国务院强调‘先采气后采煤’,如何落实?河南就做了,而且是省政府牵头去做的。河南煤层气的诞生以及发展壮大,或许可为其他地方处理煤层气和煤炭开发之间以及矿权关系问题提供范本。”该人士还称。
另据透露,河南煤层气地质条件相对复杂,目前我国煤层气勘探开发主要进展集中在沁水和鄂尔多斯东部,而包括河南、安徽、湖南、湖北、云南等在内的我国南部地区还有待突破。选择河南煤层气的示范意义凸显。据了解,河南煤在焦作拥有一块煤层气区块,另外河南省拥有大量的煤炭开采后备区,部分区块数十年后才会勘探开发。尽管这些资源划归省内各大煤矿企业,但由于河南煤的股东就是省内大型煤炭企业,因此有广泛的试验空间。
实际上在煤层气领域,地方国企表现出色的还有晋城煤业集团(以下简称晋煤)。今年5月,晋煤煤层气采矿权获国土部批准,成为成功获得煤层气矿权的首家国内煤炭企业。据了解,晋煤引进煤层气开发技术更早,1993年在全国率先引进美国技术,探索煤层气开发利用。据知情人士透露,晋煤确实是对外合作专营权一度的重要竞争者,国家部委还曾专门赴晋城调研,但由于当时存在违规开采现象,最终花落河南煤层气。
油企和专业企业有实质性分工
前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还告诉本报记者,当年中石油从中联煤分家,由于中石油待遇优于中联煤,很多人员分家的时候宁愿去中石油,中石油不但拿走了部分区块,还带走了部分技术力量,“中联煤成了空架子”。这种说法也许夸张,但有其根据。日前,中联煤股权或再生变,也许能说明问题。中联煤一位副总也向本报记者证实了中联煤最近正在重组的消息。尽管中联煤身份和成绩近年都颇“尴尬”,但在新增了三家有权进行煤层气对外合作的企业之外,中联煤仍然被保留在试点范围之内。杨永刚就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家对四家企业开展对外合作项目并无分工,但从企业自身规划方向上来看,两家石油企业将主攻规模化商业化开发,例如位于晋城的中石油陕西煤层气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达30亿方,而中联煤和河南煤层气公司主攻难抽采的特殊赋存状态煤层气开发技术,以及与煤炭开采的影响和衔接。
今年早些时候,国务院出台了民资进入油气领域的“新36条”,民间资本跃跃欲试,但也有声音在泼冷水。因为到目前为止,准入门槛还是较高,并且主动权掌握在国有油企手中。民营企业必须采取与国有油企合作的方式。这次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扩大试点也有人表达了同样失望的看法,“又走老路,不准民营企业搞”。
“对国家而言,资源是战略问题。国务院之所以确定‘既要放开又要防止乱’的方针,是出于几点因素的综合考虑。要放开是因为我国国土面积辽阔,煤炭产量、储量、资源量都很大,但地质条件又相当复杂。通过中联煤一家去对外合作效果不是很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技术到了我国会水土不服,目前成功的主要是水平井技术。而扩大试点后,入选企业有各自的区块,且区块地质条件还都不尽相同,赋予他们对外合作的权利,有助于我国解决不同地质条件下的煤层气勘探开发问题。放开合作瞄准的就是技术,尤其是关键技术。但若完全放开,我国国内企业良莠不齐,就会乱。有些企业可能通过合作权做别的,或者自身实力不强,在与外资谈判时会处于劣势。
接受采访的专家均表示,煤层气对外合作是我国“引进来,走出去”大战略的一部分,需要进一步推进,扩大专营权势在必行。不过我国目前加快煤层气对外合作的主要目的已经从上世纪90年代的挖钱、挖技术逐渐转变为现在的挖技术和学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国内企业“差钱”已成为历史,但技术问题仍未完全克服。另外在安全意识凸显的今天,外方的那一套HSE理念(健康、安全和环保)也日益提到了煤层气领域中外交流更显著更紧迫的层面。专家举例说:“外方可以把从气井底部抽上来的污水,全部封闭在池中沉淀,达到当地污水处理厂水平的污水用车运去处理,经处理上净化后残留的固体杂质,分析其化学成分后,才通过掩埋或其他方式处理。污水绝对不可能渗透到土壤,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