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科技部配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于2020年以前安排100亿元支持引导200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
据悉,三部门印发的《实施方案》是推进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一项积极举措,旨在通过支持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地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根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于2020年以前安排100亿元支持引导200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根据确定的开发区数量,按每个开发区奖补金额不超过0.5亿元的标准,分三年予以安排。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载体相关工作,将按照“择优支持、跟踪问效、部门协同”原则,会同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并组织好申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进行绩效运行监测,收集各省份工作信息,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双创”载体提高资源和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该项新工作与推动“双创”工作相结合,作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在此过程中,坚持立足和依托开发区,充分发挥开发区创新创业资源作用,切实抓好“双创”特色载体建设工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水平和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有所突破,在细分行业领域成长壮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