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8月3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20%、10%、5%不等的关税。商务部也于3日晚间第一时间发表回应称,征税措施的实施日期将视美方行动而定,中方保留继续出台其他反制措施的权利。
2018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并就该措施征求公众意见。8月2日,美方宣布拟对上述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显示,美方措施背离双方多次磋商共识,导致中美双方贸易摩擦升级,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针对美方上述措施,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公告称,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将其加征关税措施付诸实施,中方将即行实施上述加征关税措施。
公告称,中方采取上述加征关税措施,目的是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反制措施遏制贸易摩擦升级,同时,相关措施也尽可能减少对我国国内生产、人民生活需要的影响。上述措施实施后,有关部门将会同社会各界对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力争把措施对我国国内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中方的差别化税率反制措施是理性和克制的,是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评估影响后提出的,特别是充分考虑了人民的福利、企业的承受力和维护全球产业链运转等因素。”商务部新闻发言人8月3日晚间发表谈话指出。
依据当天公布的征税清单,其中,对美加征25%关税的商品涵盖牛羊肉、咖啡、果汁等食品类,以及生石灰、铜矿砂、化妆品、印刷品、纺织品、玩具、家具、体育用品等类品,共2493个税目;对美加征20%关税的商品涵盖部分机械、纺织、钢铁等品类,共1078个税目;对美加征10%和5%关税的商品分别涉及974个和662个税目,其中对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等部分商品加征5%关税。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美方对我国产品提高关税,是一种变本加厉的做法。我方并非简单地以加征关税作为回应,对于具体的加征关税的名单以及税率,都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充分体现出数量型与质量型的结合。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美国单边行为一再升级,是对世贸规则的公然违背和挑战。“当前,我们在应对层面需要沉着冷静,在做出必要反制的同时,兼顾反制措施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屠新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