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7年,新疆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额为1362.25亿元,从2014年在全国占比0.9%提高到2017年的3.47%。这充分表明,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确定在新疆实施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百万人就业战略规划以来,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和就业容量扩大,效应明显。
2014年以来,一大批国内纺织优强企业来疆投资设厂,产业投资和企业数量迅速增长,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特别是新增棉纺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新疆已成为我国极为重要的棉纺产业基地之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纺织服装产业具有技术门槛低、劳动力综合素质要求不高等特点,十分适合群众就业。就新疆情况而言,在纺织服装产业持续发展过程中,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显得更加重要。
四年累计新增就业35.13万人
党的十八大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从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战略高度出发,做出了支持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重大战略决策。
2014年以来,全区上下各地、各部门聚焦总目标,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就业培训、政策扶持等方面,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全力推进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战略实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据自治区人社厅和兵团提供的新增就业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自治区累计新增就业35.13万人,加上存量,全行业就业容量达48万人。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自治区紧紧围绕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百万人就业目标要求,坚持就业第一,坚持南疆优先,扎实推动全区纺织服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成为拉动全区特别是南疆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力军和促进稳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坚实基础。
自治区经信委主任胡开江表示,今后将坚持就业优先,重点扶持和优先发展就业容量大、投资少、见效快的服装服饰、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把南疆四地州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倾斜力度,要精准招录建档立卡的深度贫困人口就业,大力推广“卫星工厂+农户”模式,充分发挥卫星工厂对贫困人员就业带动作用。
产业集聚发展初步显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梁勇介绍,全区备案企业数量从2014年初的560家增长到2017年底的2703家,新增企业2143家,其中内地来疆企业616家,实际投资额超过800亿元,占全行业的70%。天虹、金昇、红豆、即发等国内百强纺织服装企业来疆投资,华孚、如意、新野等前几年在疆投资企业也迅速扩大投资规模。
为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防止产业“碎片化”,自治区印发了《关于促进纺织服装产业集聚发展的意见》,引导企业向阿克苏、库尔勒等“三城七园”重点园区集聚,并明确了各园区的主攻方向。
目前,全疆各地已有26个纺织服装重点发展县(市、区),2017年“三城七园”重点园区纺织服装产业产值达352.8亿元,占全疆纺织服装产业总产值的约80%。其中库尔勒经济开发区纺织服装企业34家,实现就业1.12万人,纺织服装总产值122亿元,占全疆纺织服装总产值的近四分之一;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纺织服装企业92家,实现就业2.5万人;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服装企业55家,吸纳就业1.08万人,产业集聚发展初步显现。
目前,全区提出将优化产业布局。坚持兵地一盘棋,统筹推进纺织服装行业发展,加强自治区、兵团和援疆省市分工协作,着力打造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错位发展、各具特色的纺织服装园区和产业集群,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竞争。
最大限度放大政策效应
为极大限度放大政策效应,调整完善和补充新政策成为重点考虑方向。
2017年12月,自治区制定印发了《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3年)》《关于促进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意见规划,确立了促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新体制机制,指明了具体方向措施。
自治区明确,今后要以就业为导向,切实把中央对新疆纺织服装产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极大限度地放大政策效应。要进一步降低基准电价,全面落实贷款贴息、印染污水处理运营补贴、高标准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费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要进一步完善纺织服装企业新增就业补贴、岗前培训、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特别是提高南疆补助力度,强化产业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加快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制定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市场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辅料市场建设等政策,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要制定支持民族特色服装家纺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以喀什、和田等南疆地区为重点,大力鼓励和支持地毯、刺绣、驼绒、艾德莱斯等具有新疆特色的纺织服装品牌发展,带动南疆贫困人口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