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下称“中储棉”)联合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发布公告称,将对新年度棉花交储企业资质、交储棉来源、交储数量、购销合同以及棉花入库手续进行严...
日前,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下称“中储棉”)联合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发布公告称,将对新年度棉花交储企业资质、交储棉来源、交储数量、购销合同以及棉花入库手续进行严格把关,防止棉花加工企业利用“转圈棉”交储现象。所谓“转圈棉”,是指纺织企业以低价购买储备棉后,未自用而是以较高的价格进行倒卖,特别是将储备棉重新套包、打包冒充本年度棉花交储的行为。
进入2013棉花年度,棉花收储工作陆续展开,随着后期新棉吐絮量和采摘量的增加,棉企也将逐渐加大棉花收储量。为防止棉花加工企业利用“转圈棉”交储,日前中储棉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2013年度临时收储交易企业资格和交储行为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指出,直接参与新年度棉花交易交储的企业业必须为400型棉花加工企业,或400型棉花加工企业的上级法人,以及租赁、委托400型棉花加工企业加工棉花的租赁方或委托加工方。除此以外,其它任何企业都不得参与临时收储交易。
《公告》还对交储棉花来源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即交储企业只能交售本企业2013年度收购加工的棉花,不得交储经中间商倒手的棉花。
同时,《公告》还明确,若入库验收的棉花不属于合同中明确的400型棉花加工企业加工的棉花,或者接收公证检验的棉花的条形码显示单位名称与检验证书以及400型棉花加工企业的名称不一致,则不予检验和办理接受、入库。
此外,《公告》还规定,在参与临时收储交易时,交储企业截至某一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数量不得超过上一日中国纤维检验局对外公布的该400型棉花加工企业的已公证检验(指产地公证检验)的总量。
据悉,棉花加工企业利用“转圈棉”交储的现象由来已久。早在去年9月,发改委就下发了《防止投放的国家储备棉出现“转圈棉”问题的暂行规定》,从储备棉购买资格、提货、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严防“转圈棉”。
事实上,在今年新棉上市之前,有关部门暂停储备棉抛售,也是为了防止“转圈棉”的出现。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国家层面屡出政策严防“转圈棉”,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业内人士表示,只要棉花收储价和市场价存在利润空间,就不能完全杜绝这一现象。
据测算,如果不考虑相关成本的话,以当前20400元/吨的收储价和19000元/吨左右的抛储价计算,每吨“转圈棉”的盈利空间有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