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橡胶及塑料机械、木工机械、金属切削机械、防水涂料、厨房家具、卫浴家具、器具耦合器、输变电设备及产品、铝型材及铝合金型材、人造板等10种产品进行了定期监督检验。
本次检验了广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顺德等6个地区22家企业生产的木工机械产品共27批次,检验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1%。
本次检验依据GB 12557-2010《木工机床 安全通则》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木工机械的控制装置安全性和可靠性、操纵器一般要求、起动、正常停止、紧急停止、工作模式选择器、转速改变、机械进给、双倍指令装置、生产线、动力源故障或控制电路故障、稳定性、运转时的断裂危险、刀夹和刀具、制动系统、将抛射的可能性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的装置、工件的支承和导向、进入机床运动零部件的防护、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夹紧装置、多工序机床、安全工作装置、火和爆炸、木屑/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人类工效学的要求和安全搬运/安全进入机床的措施、维修、噪声、电气设备安全、警告装置、标志、使用说明书共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起动、制动系统、进入机床运动零部件的防护、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安全工作装置、噪声、电气设备安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