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大限即将来临之际,昨日工信部公布了第二批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共涉及182个企业。
据了解,今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了2012年炼铁、炼钢、造纸等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企业,在省级政府网站及当地主流媒体公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在2012年底前拆除已公告应淘汰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并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
7月初,工信部便公布了第一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要求力争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2年 第39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159号)要求,现将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见附件)。有关省(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并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任务完成情况公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