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引进内资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奖励起点是:引进的内资企业2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但机械五金模具企业可放宽到2年内达800万 元以上。对于2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不对引进者予以奖励,除非企业年纳税总额达100万元以上。
长安镇政府将对社区引进的内资项目,根据其知名度、规模、技术含量和对地方税收贡献等因素,以及企业2年内实际投入的固定资产总值一次性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总值的10%。
对于机械五金模具企业,将视具体情况适当提高引进者的奖励标准,其中奖金的50%奖给社区集体,50%奖给社区民营办,引进单个项目的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元。
此外,该镇还将对新引进的大型内资项目实施配套支持。各社区引进的内资企业(包括2009年起新引进的企业和原来已在长安投资的企业),若经 政府认定为长安镇内资重点扶持企业,政府将对大型项目在用地、用电、企业人才入户、企业骨干子女入读镇公办学校指标、企业融资等方面,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给 予重点支持和优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