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5月27日报道,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7日向各地下达2010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其中炼铁、炼钢、水泥、电解铝等6大重点行业的淘汰任务大幅超过国务院通知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了2010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其中:炼铁3000万吨,炼钢825万吨,水泥9155万吨,玻璃648万重量箱,焦炭2127万吨,铁合金144万吨,造纸432万吨,酒精67.7万吨,电解铝33.9万吨,铜冶炼11.7万吨,锌冶炼11.3万吨,铅冶炼24.3万吨,电石71.8万吨,味精18.9万吨,柠檬酸1.7万吨,皮革1200万标张,印染31.3亿米,化纤55.8万吨。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作了题为“坚定信心 扎实工作 全面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重要讲话
李毅中说,各地要在当地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告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时限及企业名单,并将名单于今年7月底前报到工信部,工信部也将在主流媒体和互联网上予以公告。要确保今年应淘汰的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分析人士指出,这反映了政府调整经济结构的决心还是比较强的,对经济来说也是好事。越是要淘汰落后产能,这部分产能更新替代成先进产能的需求就越强,会引发将来新的投资需求。淘汰的这些产能占总产能的比重比较低,对经济不会有明显影响。
中央财政初步安排40亿元奖励资金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强调,如今,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只剩下7个月时间,淘汰落后产能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而且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李毅中特别提到,今年中央财政初步安排40亿元奖励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这笔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中工业部门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到位。工信部已与财政部协商,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使资金安排与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紧密结合,产生实效。李毅中还提出,在淘汰落后的过程中,要做好职工安置、支持企业改造升级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