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已决定,在2008年12月份和2009年3月份期间,下调包括有色金属和钢铁行业在内的10个行业企业的电价。分析人士认为,新一轮电价下调可能刚刚开始。
云南省决定,在上述时间段内,铝、钢铁、水泥等10个行业企业,每千瓦时电价将下调人民币0.06元。目的是在经济增长放缓和下游需求萎缩的背景下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业内人士分析称,对于内蒙、云南这样的耗能大省,下游冶炼企业一旦出现经营不景气、电力需求下降,上游高昂的电价只能换来发电设备极低的利用效率。这对于动辄贷款投入几十个亿的发电企业来说,折旧和还贷等财务成本的压力势必将越积越大。
事实上近3个月来,全国范围内发电量使用不足的问题已经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发电行业能否扭亏为盈,能否站在盈亏平衡点之上更加引人关注。不过对于发电企业的利好在于发电用煤价格也在大幅下降,继山西、河南等产煤大省相继表示限产减产来护市外,贵州省12月1日也下调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托市”意图明显。对此分析师认为,目前看来发电企业的盈利能力反而正在好转,至于2009年,发电企业的业绩除了要看下游电力需求之外,还取决于电煤和电价相比哪个下降速度更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