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2月份,我国铝冶炼投资同比增长124.2%。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为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遏制铝冶炼投资反弹。
“目前正处于铝工业结构调整的关键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必须进一步加大铝冶炼行业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遏制盲目投资。
遏止盲目投资势头
近年来,针对铝冶炼投资盲目快速增长、产能急剧扩张等问题,国家加快了对铝工业的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
2006年,铝冶炼行业投资增长幅度下降为9.6%。同时,电解铝出口大幅度下降,自焙槽能力全部被淘汰,大型预焙槽工艺的电解铝产量比重达到80%以上,加工材产品产量和质量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利润明显增加,节能减排效果初现。
随着电力供需紧张状况的缓解及资源性产品价格的上涨,一些地方集中投资电解铝、氧化铝生产能力的行为又开始反弹;铝土矿资源保障程度下降,进 口价格大幅度上升;铝加工行业出现了集中投资热连轧生产线热潮,一些电解铝企业以“向深加工延伸”的名义投资建设低端建筑型材生产能力。
进入2007年,形势更加严峻。今年1—2月份,铝冶炼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4.2%。虽然增长与去年同期基数较低有关,但发展趋势不容忽视;铝冶炼产品产销率下降到90%以下,市场供过于求,电解铝价格持续下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巩固调控和调整的成果,从长远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遏制盲目投资和冶炼能力的急剧扩张。”
清理在建拟建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加大清理违规氧化铝项目、防止电解铝盲目建设反弹工作力度。对违反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和投资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土 地管理等规定,以及资本金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氧化铝、电解铝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凡未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 完毕,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产的一律停产,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遏制拟建氧化铝、电解铝项目,不符合有关规定及规划布局的一律不允许开工。
清理矿山开发项目,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项目投资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一律停止建设,依法依规处理。
对未经过有效核准或备案的各类建设项目,即使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了土地使用手续,也不得违规开工建设。
通知做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有关清理整顿结果于6月25日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继续提高门槛加强管理
通知提出,将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规范投资行为,加强产业政策与土地、环保、融资政策的协调配合,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和加强准入管理,防止电解铝投资反弹和氧化铝盲目投资。
严格执行电解铝、氧化铝投资项目核准及土地、环保审批的有关规定。新建和改造项目须经过有效核准,必须达到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落实铝土矿、氧化铝、交通运输等外部生产条件。必须有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设施,选用的工艺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加快淘汰违法违规的落后企业及工艺装备,杜绝自焙槽电解铝能力死灰复燃。禁止利用坩埚炉和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熔炼废杂铝,禁止建设4吨以下反射炉生产再生铝项目,禁止建设湿法铝用氟化盐项目,禁止建设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对未经过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有效核准的新建或者改扩建的电解铝、氧化铝、铝矿山项目,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铝行业其他各类建设项目,不提供授信支持,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大铝行业准入管理的力度,将下发有关准入条件和加强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按照准入条件要求公示后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