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840,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2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作为对价,向公司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3,432万股公司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3股公司股票。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2月27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6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股东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23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3,8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股份结构变动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国信证券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太原刚玉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太原刚玉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说明事项
1、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股本的变化情况
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2007年1月29日,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因司法裁定将其持有本公司的77,000,000限售流通股股权转让给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894,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
2、在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前,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8,928,749股,其中24,680,000股被质押冻结,未冻结股份为14,248,749股;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仍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25,088,749股,其中24,680,000股仍被质押冻结,未冻结股份为408,749股。
3、公司股东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4、公司股东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