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兴和县石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以优良质量,通过了自治区有关部门验收。 2006年3月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内蒙古兴和县...
近日,兴和县石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以优良质量,通过了自治区有关部门验收。
2006年3月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内蒙古兴和县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由兴和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的“内蒙古兴和县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验收。通过现场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和审阅治理文字材料与影像资料等验收环节,验收组认为“兴和县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完成了项目设计书的工程内容,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优良,同意该工程验收。
(来源:乌兰察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