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18日,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在忻州市组织召开了山西鲁能晋北铝业100万吨氧化铝工程安全验收评价评审会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会。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安监局,项目、设计、施工、评价和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了验收。集团公司总师办主任徐建华、公司总经理孙金华、副总经理沈平、副总经理卫璜、总工程师李友成、总经理助理赵光利以及安全环保部、综合管理部有关人员参加了验收会。
验收组成员包括采矿工程、有色冶金、氧化铝、尾矿库、矿山机械、电气、爆破、安全工程等专业的专家。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汇报,在通过《山西鲁能晋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氧化铝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基础上,分成氧化铝(含尾矿库)和矿山两个专业组,对有关证照、建设程序等进行了核实,对建设、试生产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等进行了核查,对有关管理和现场操作人员进行了问询,对相关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等进行了实地抽查和核实,对相关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等进行了实地抽查和核实。最后,验收组形成验收意见:该建设项目的评价、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贯彻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主要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基本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全设施竣工资料较齐全,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规范,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