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产业和税收政策,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列目原则的前提下,经国务院批准, 从2008年1月1日起,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08年版税则税目从2007年的7646个增至7758个。其中,将磨料磨具中 的税号28181000(人造刚玉,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细分为税号28181010(棕刚玉)和税号28181090(其它人造刚玉,不论是否已有化 学定义)两个税号。
磨料磨具是机床工具产品中少有的外贸顺差产品之一,并占主要地位。在磨料磨具中,出口额排第一位的就是人造刚玉(税号28181000),2007年出口额为3.2亿美元,同比增长42.2%,占磨料磨具出口额的34.9%。该产品当年的进口额只有0.6亿美元。
人造刚玉主要包括棕刚玉、白刚玉和特种刚玉三大类,各类产品的性能和用途不同,价格差别较大。棕刚玉产品产量高、技术含量偏低,属于高耗能、 资源消耗性产品;特种刚玉是近年发展起来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由于此前棕刚玉没有单独的税则号,使得我们对我国棕刚玉进出口贸易数据不清楚,高附加 值产品与低附加值产品在税号上不能区分,在税率调整时,势必限制了应鼓励发展的产品,不利于国内人造刚玉行业,特别是具有高附加值人造刚玉产品对外贸易的 正常发展。
为此,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在磨料磨具分会的协助下,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在2007年8月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部门递交了书面申请材料,详尽阐述了人造刚玉行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和解决建议。
本次成功地为棕刚玉申请到独立的海关税则号,对于整个磨料磨具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