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海南将在石化及造纸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做到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
据了解,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双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海南首批确定环境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生产规模较大的石化及造纸行业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行业,试点行业应当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做到全覆盖。在试点行业的基础上,海南将逐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企业范围,结合海南省生态环境污染风险企业的实际,开展天然橡胶加工、生猪养殖、生活垃圾焚烧、经营液体化工码头、油气码头、制药等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调查研究。
海南还鼓励其他环境高风险行业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机构可根据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及历史赔付情况,实施动态差异化费率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经营机构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推广力度,充分讲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运营机制、作用,调动企业投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