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有利于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会议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会议要求:
一是各省市县在今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其中,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依清单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要公开透明,使企业形成明确预期。对清单内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行中不得增加附加条件或限制。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许可一律清理。
三是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对列入清单事项明确监管主体、规则等。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的领域实行重点监管。
四是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一网通办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会议指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要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科学精准的监管措施,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一要科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及时归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处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一视同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类。
二要运用分类结果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乱作为、任性执法。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有针对性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
三要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早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前移监管关口,化解风险隐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