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生效。根据该协议,共有37种机床工具产品被列入早收计划之中,包括金属加工机床、成型机床、和机床工夹具及零附件三大类产品,主要有数控卧式车床、数控钻床、数控平面磨床、其他金切数控机床、研磨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龙门刨床、锻造或冲压机床及锻锤、非数控冲孔、开槽机、冲剪两用机及零件、刀具等。
ECFA的签订意味着,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的这37种台湾地区产机床产品,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降税政策,并分三个阶段在2年内将关税降至为零。可见,ECFA的签订和实施将会进一步促进台湾产机床产品的出口竞争力,而对中国大陆的机床产业则将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影响。
中国大陆是台湾机床最重要的出口市场
台湾地区的机床产业为出口导向型,其中约占其产值80%的产品均出口。早在1994年,台湾就已进入世界十大机床出口地行列,并一直保持着良好发展态势。2008年,台湾机床业产值达到47亿美元,为世界机床第五大生产地区和第四大出口地区,出口额仅次于德国、日本和意大利等机床制造强国。除了受金融危机影响的2009年外,近年来台湾机床产品出口始终保持较快发展。而2010年以来,随着全球经济回暖,台湾地区机床行业的生产与销售快速恢复。前8个月,台湾地区机床出口额达18.4亿美元,同比增长62.9%。目前,台湾主要机床生产企业的生产线均满负荷运行,部分企业已经开始承接2011年1季度订单。
台湾地区每年出口到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的机床价值约10亿美元,占其出口总额的30%~50%,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是其最重要的出口市场。而从中国大陆机床的进口来源来看,台湾地区名列其进口国别和地区的第三位。可见,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机床业具有高度的关联性。ECFA的签订,势必对两岸的机床行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台湾机床工具业经过数十年发展,已成为台湾的支柱产业,其产品产值的2/3出口到世界各地(主要是中国大陆和东南亚市场)。相比之下,中国大陆机床工具工业历经60余年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有了长足进步,在世界机床业界中虽然位列产值、消费额、进口额第一,但是整体上“大而不强”。
与台湾机床工具业相比,大陆机床在功能部件和中档、中小型规格数控机床等产品方面竞争力还处于相对劣势。因此实施ECFA后,在减、免部分产品进口关税和人民币升值双重作用下,将加快台湾企业和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并对大陆机床工具市场产生影响,挤压大陆机床工具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比如此次列入早收计划的“切削金属的数控卧式车床”,2009年的进口税率为9.7%。按照协定,数控卧式车床在早收计划的第一阶段税率降至5%,在第二阶段降到零。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该机种的税率要下降近10%,有关专家表示,该机种将会对大陆相关企业造成较大影响。据海关统计,近几年我国对数控卧式车床需求很大,年均进口量约4000台,涉及进口金额约3亿美元,同时进口的平均单价逐年大幅增长。
另外,由于台湾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起步较早,已经形成成熟的产业化生产规模,制造成本较低,其产品技术水平比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工业发达国家略差,而高于大陆企业产品水平。其主要市场目标是为大陆中档数控机床配套,并已占据50%左右的市场份额。中国大陆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起步较晚,一直是数控机床发展的瓶颈,其中滚动功能部件虽已形成一定产业化规模,但竞争力仍低于台湾企业产品。而数控刀架、数控转台、刀库机械手,电主轴、摆角铣头等虽然也有发展,仍属起步阶段。因此,在减免进口关税和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双重压力下,大陆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企业会是受影响和冲击最直接、最严重的部分。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由此阻滞中高档数控机床自主创新的进程,影响机床行业整体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从早期收获产品清单涵盖的产品数量来看,台湾地区可能获得的利好显然要高于中国大陆。另外,已有迹象表明,一些跨国公司鉴于ECFA的签订,正考虑到台湾投资建厂。那时,与国内企业竞争的就不仅仅是原有的那些台湾企业了。
对策建议
抵御ECFA的冲击的根本出路在于增强行业自身的竞争力。因此行业企业的当前任务是加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结构调整,迅速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这不仅是为了应对实施“ECFA”采取的措施,也是使中国机床工具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经之路。
在提升自身的同时行业还需求得到国家政策支持。比如对受“ECFA”影响较大的车床、磨床及功能部件的重点生产企业,建议按企业销售额核定给予“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优惠,并希望给予“所得税减半征收”等政策优惠。在“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对功能部件及制造功能部件专用装备和检测设备立项给予倾斜;对应用国产数控机床功能部件示范工程立项给予倾斜;对生产中档、中小型数控机床和功能部件企业技术改造给予较便捷的政策性贷款等。
目前,ECFA还只是一些框架性的条款,只确定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原产地规则的一些原则,如何具体运用以及如何签发原产地证,还有待双方再协商。未来,ECFA应逐步从贸易协定转向产业合作,以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建议建立两岸产业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并化解两岸产业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另外,考虑到若有第三地货物或服务借此通过台湾进入大陆,可能对大陆产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海关需要严格把关原产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