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2019年度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奖励拟奖励名单出炉,济南圣泉集团入围。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各类植物秸秆的研究开发与综合利用,是涉足高性能树脂及复合新材料、大健康、生物质、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五大产业的创新型企业集团,并发展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国内新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内容显示,纳入综合评价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工商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区域总部)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以上,实现地方税费贡献300万元(含)以上;(三)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对象名单;(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
此外,获得奖项的企业将给予奖励。(一)经营者奖励。按主营业务收入分档奖励企业经营班子,其中10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50(含)-100亿元的奖励70万元,10(含)-50亿元的奖励50万元,10亿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奖励法人及经营班子,具体用途由企业自行按其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奖励不计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定的企业工资总额、经营者薪酬总额。(二)财政经济贡献奖励。对企业缴纳主体税种及附加(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形成的地方税费贡献,比上年增幅超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的,且实现的地方税费贡献不低于2018年数额的,给予阶梯式奖励,奖励资金分段计算。其中,企业比上年增幅超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其对应超出金额的10%计算;10(含)-20个百分点的,按其对应超出金额的15%计算;20(含)-30个百分点的,按其对应超出金额的20%计算;30(含)-40个百分点的,按其对应超出金额的25%计算;40(含)个百分点以上的,按其对应超出金额的30%计算。财政经济贡献奖励金额为各分段计算奖励资金之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重大项目、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品牌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用途由企业按其决策程序自行决定。(三)上浮市级财政扶持政策奖补标准。对受本政策表扬奖励企业,在下一年度享受我市出台并纳入清单管理的财政扶持政策时,在既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上浮10%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