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7月9日透露,今年上半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7.8万件,同比增长8.6%;国外在华商标申请量为12.7万件,同比增长15.4%。这表明,外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分享中国发展机遇的动力不减,全球创新主体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充满信心。
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知识产权是创新与智慧的凝结,也代表着长期参与中国经济的承诺,在中国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外国企业不只是简单地在华投资经营,而是做好了深度介入中国市场的准备。这也从侧面说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及其执行情况不断进步,才使外国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参与意愿。
以前,相对于世界最先进水平,中国高科技产业一度相对落后;在上世纪90年代时,曾出现国外发明申请量高于中国申请数目的情况,尤其是在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方面。然而自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企业不仅没有在国内市场上失去竞争力,而且迅速扩大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这也显示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与外国的企业并不只是纯粹的竞争关系,拥有专利的外企在华经营有助于提高中国的生产率,这也鼓舞中国企业加强创新,并逐渐学会用知识产权去占领市场,从夹缝中走出新路,而且越走越宽。
只有保护好知识产权,中国才能走向更好水平的对外开放,让中国成为全球知识价值实现的热土,这不仅关系到维护中外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一项提高中国经济质量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
现在不仅有大量外企进入中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其在国外也需要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所以这日益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只有从国际视野出发做好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工作,构建一个全球性的综合保护体系,才能维护世界各国企业的共同利益。
中国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源泉,激励创新热情,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出于自身经济必然的内在需求,而且是长期的战略性工作。
当然,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这方面还面临着一定的现实问题。在国际范围内,知识产权往往赋予生产者而非消费者一定的优势,甚至是特权,这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因为大多数创新是在发达国家进行的,而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经济、满足民生需求等目的,又必须要使用这些创新。所以发展中国家可能要承担与所获利益不成比例的知识产权使用成本。
对这一情况应当辩证地看待。
一方面,法律就是法律,执法必须严格而不能有丝毫宽纵,也必须督促国内企业遵守契约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良好的国际形象。
另一方面,对于国际知识产权体制中照顾发展中国家的特别待遇,中国应当充分加以利用,以尽量缩小我们因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优势而不得不付出的较高成本,让本国企业和国民合法地享受实惠;中国还应代表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谈判,尽量争取让凝结人类文明总成果的知识产权利益,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更公平地分配。归根结底,中国企业需要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在知识产权领域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顺理成章地取得更大的全球话语权。
当前,国际上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风潮兴起,对自由贸易秩序构成挑战,中国只有平等保护外企,维护外企权益,才能不断吸引国际资本的流入,并对不遵守公平规则、那种依靠国家实力恃强凌弱的做法进行制衡。
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知识产权中蕴含的财富不断升值,从战略角度加强其保护工作,能使中国在国际竞争中早占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