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能源局已着手“十二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并已经启动包括水电发展规划等在内的专项规划。从目前得知的情况,“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对水电的政策的表述将是“积极推进水电开发”,替代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有序开发水电”。电力规划不同措辞的背后,是电力规划的总体性内涵和电力增长需求发生了变化,值得认真解读。
我国水电总装机达2亿千瓦,雄居世界第一。为实现2020年节能减排目标,届时我们水电装机容量须达到3.8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3亿千瓦、抽水蓄能5000万千瓦。为此积极推进开发水电,重点是推进水电流域梯级综合开发,使水电开发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加快水电梯级综合滚动开发,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形成流域梯级开发滚动机制。
为加快形成水电流域滚动开发机制,首先要树立水电开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过去,水电开发缺乏全盘战略,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建设开发机构和机制,给水电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和不利影响。
其次,要达成水电流域梯级开发的优越性共识。实践证明,水电流域梯级开发有其巨大的优越性。通过科学调度,梯级水电站间通过电网保持着电力方面的紧密联系,同时又通过河流和引水系统保持着水的联系,上一梯级放水制约着下一梯级发电。
第三,要坚持合理科学的开发顺序。建设过程中,可通过上一梯级水库对径流、洪水进行合理调度,为下一梯级的施工导流和安全渡汛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可降低工程投资,加快建设速度,缩短建设周期。合理科学的开发顺序,可以超前安排各梯级电站的前期工作、资金筹集等,有利于加快整个流域的水电开发。
第四,要以人为本,做好水库移民工作。水库移民复杂且政策性强,在流域地区内可以制定统一的政策、规划,统筹安排移民工作;适应水电开发的固有特点,可以实现水电开发的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最后,根据已建和规划建设的布局,尽可能有计划的按流域组建水电开发公司,对水电开发实行全过程管理,实行建管结合方式,全面负责水电开发的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电站与电网确立经济合同关系,统一调度,联合运行,实施商业化运营。要加大政策性投入,国家赋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即第一个开发项目投产后的收益,暂不还款,直接用于下一个项目的开发,依次类推,良性循环,实现水电流域的梯级滚动开发、持续有序有效发展。同时建议在现行电价中,设立水电优先开发基金,主要用于前期项目准备,既可供建设市场选用,又能降低投资主体的前期风险,促进投资主体实施梯级开发的积极性;建议按干流流域实行“成本+利润+税金+开发基金” 的四段式水电上网电价机制,鼓励发展梯级开发水电。
根据预定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将要科学制定与实施水电开发规划,在妥善处理好水电开发与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流域开发为主、大中小兼顾的原则,积极推进水电开发进程。要实现至2020年我国能源增长的总体目标,在未来10年内,我国水电需新增装机约1.3亿-1.5亿千瓦,平均每年需新增投产容量1300万-1500万千瓦左右;扣除在建容量后,未来10年水电需新开工并投产容量6000万-8000万千瓦左右。考虑大型水电的建设周期一般为6-9年,意味着从现在开始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核准开工6000万-8000万千瓦的水电项目。为实现上述目标,要从政府、行业、企业及全社会各个层面,充分形成优先开发利用梯级水电的共识,加快水电建设发展,为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