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洛阳市环境攻坚办发布《洛阳市决战60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本月起,洛阳市进入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决战60天。
《方案》要求,洛阳市将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完成省里下达洛阳市的11月、12月PM10、PM2.5控制目标:11月份,洛阳市PM10目标值控制在124微克/立方米以内,PM2.5控制在88微克/立方米以内;12月份,PM10目标值控制在142微克/立方米以内,PM2.5控制在119微克/立方米以内。
《方案》明确,洛阳市将从加强工业污染管控、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扬尘管控、做好冬季供暖和散煤管控、加强生活面源管控等方面“下功夫”。
【工业污染管控:部分企业分时段轮流停产】
严格实施《洛阳市2017-2018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对确定的企业清单,实施错峰生产。对全市未纳入错峰生产的有色冶炼、合成氨工业、焊剂、硅石、刚玉、石材加工、水泥制品、饲料加工、陶粒工业和磨料磨具等行业工业企业,根据相关规定,从11月15日到明年3月15日,实施分时段轮流停产。
在工业污染管控方面,洛阳市还将采取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驻厂监管和网格化管理等管控方式。
【移动源污染管控:适时启动城市建成区公交免费政策】
在移动源污染管控方面,洛阳市将加大油品销售市场的抽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确保油品供应质量;坚决打击冒黑烟、尾气超标车辆,对已监测出的超标车辆进行及时整治;加强重型车辆活动区域监管,最大限度地限制重型车辆在市区特别是站点周围出入;加强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整治,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禁冒黑烟、国I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工地使用;借鉴豫北城市做法,对公交公司进行补贴,秋冬防期间,根据污染天气情况,适时启动城市建成区公交免费政策。
【扬尘管控:纳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
从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洛阳市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冬防期间,除城区热力工程外,其他一切工地的涉土作业,夜间20时至早上8时一律停止。
冬防期间,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建筑施工和拆迁(拆除)土地,严格实施“一票停工”制,并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按日计罚。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连续两次被查处、拒不接受处理的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纳入“黑名单”,不定期进行媒体公示,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禁止参加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此外,洛阳市还将加大城市周边道路扬尘治理力度,保证城市外围及周边县区道路的规范化、清洁化、美化绿化。
【冬季供暖和散煤管控:开展煤质监测专项检查行动】
在冬季供暖和散煤管控方面,洛阳市将坚决取缔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杜绝劣质散煤使用;全市域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和居民家用燃煤设施外,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其他在用锅炉必须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停运;开展煤质监测专项检查行动,检查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是否通过验收、能否保证洁净型煤及时供应等情况,确保清洁型煤替代工作取得实效。
【生活面源管控:城市建成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
在生活面源管控方面,洛阳市将严控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坚持秸秆焚烧约谈问责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要求;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好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对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所有经营性餐饮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一次专项排查,凡未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或已安装但未实行“一键双控”(排风机与油烟净化装置由一个开关控制)的,一律停业整顿。
另外,《方案》要求,洛阳市要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空气质量排名末位的县市和城区每日、每周、每月进行处罚,对排名首位且完成月度空气质量目标的县市和城区进行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