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号开始,小编已接到多个厂家朋友发的信息,说是马上要进行停产了。这些行业涵盖了陶瓷、铸造、磨具磨料、耐火材料、钢铁企业等制造企业。
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北方气温骤降中,马上就进入了供暖季,大气染污治理成为了北方政府部门的重头戏。为了应对上级环保部门的严厉督导,不但辖区内的企业要求关停,甚至澡堂、饭店、蒸馍房等烧煤的生活设施也被责令关停。
11月3日,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26’城市秋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明确:钢铁行业限产4个月、焦化限产6个月,重污染期间停产。铸造业除电、气炉外,全部停产4个月;水泥行业、烧结砖瓦窑、陶瓷、玻璃等停产4个月;有色化工限产4个月。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出更严要求。对摸排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限停产实施方案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一、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
“2+26”城市中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下同)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时以上。
其他“2+26”城市根据所在地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自行决定限产水平。鼓励空气污染治理任务重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的限停方案。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钢铁、焦化企业要尽可能采取停产或限产(整条生产线停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
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二、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
水泥行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采暖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有关规定实施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可不全面实施错峰生产,但应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告。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烧结砖瓦窑(不含以天燃气为燃料)采暖季实施停产。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省“2+26”城市之外的其他地区,可参照开展错峰生产,停产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原则上停产时间不低于两个月。
陶瓷(不含以天燃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燃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行业,采暖季实施停产。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在采暖季提出建材行业更大范围的错峰生产安排和具体要求。
三、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
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电解槽的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