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获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建立健全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和《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办法》,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同时定期开展...
近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获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建立健全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和《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办法》,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同时定期开展省级年度清单编制工作,为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奠定基础。今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半年,要确保完成“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任务,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争取超额完成“十二五”碳强度下降17%的目标任务。完成2014年碳强度下降目标责任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发改委表示,将通过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组合实现稳增长和促低碳发展的有效结合,力争“十三五”实施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增量双控,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等三方面,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发改委表示,要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优化投资结构,严格控制新上高排放、高污染项目,积极扩大绿色低碳消费,建设“绿色一带一路”,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往纵深发展,全面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创新促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降低了3.2%,同时为第三方核查机构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此外,江苏、广西印发了《重点企事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办法》,江苏、四川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江西初步完成企业线上直报平台建设,并初步确定了全省企业报告名单,为全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奠定了基础。四川在成都、雅安、遂宁等6个市开展了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了绵阳经开区省级低碳园区试点。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区应在努力完成“十二五”目标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定本地区碳排放控制目标,并纳入本地区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对地方制定低碳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指导,使之既切实可行,又充分与国家目标对接。
据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制定全国碳市场建设实施计划,对各地区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内容、时间和资金支持等提出要求。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总结与指导。夯实数据基础,建立完善碳排放统计与核算体系。加强地方碳交易能力建设,建立技术支撑机构,培养稳定的、高素质的专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