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近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近日召开的工信部内相关司局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去年,由工信部与国家统计局牵头,启动了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工作,并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组成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组。
现行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于2003年颁布。按照目前的划型标准,中小型工业企业须符合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据此测算,全国工商登记企业1030万户,中小企业达1023.1万户,超过企业总户数的99%。
相关人士近日对记者透露,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望于年内出台。据了解,新的划型标准中,将依照国际惯例引入微型企业概念,形成中、小、微三个层次。另外,新标准中的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两项指标有可能调低,销售额会适当提高,这些都符合中小企业产值大、资产小的特点,能够更全面、准确、科学反映中小企业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