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决定对小微企业实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减法政策之后,国家发改委昨日又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发...
继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决定对小微企业实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减法政策之后,国家发改委昨日又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加快审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发债申请。通知明确,将支持发展天使投资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应加快设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
据了解,我国企业债券具有很高的信用级别,企业债的发行审批权限归属国家发改委,属于具有“国家信用”的准政府债券。业内认为,此次支持创投企业发企业债,实质上降低了融资门槛。目前,江苏省已经发行了首单10亿元规模的创投类企业债。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改委将进一步简政放权,不再承担创业投资企业的具体备案年检工作,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职能移交至创业投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承接地管理部门要做好管理职能转移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