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全省培育500家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要求,结合“十一五&...
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全省培育500家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要求,结合“十一五”山东省循环经济“123”工程实施情况以及循环经济试点省验收情况,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等部门在工业、农业、服务业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经各市推荐、专家评议,拟确定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50家单位为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一批),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13日-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