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月21日通报胶粘剂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4%。
本次抽查了广州、珠海、佛山、顺德、江门、中山、东莞等7个市(区)58家企业生产的胶粘剂产品126批次,依据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9340-2003《鞋和箱包用胶粘剂》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胶粘剂产品的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总挥发性有机物,游离甲醛,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卤代烃(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量),二氯甲烷及 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苯、二氯甲烷、总挥发性有机物、卤代烃(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量)等项目。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