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3月30日正式发布2011年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这是我国首次确立的棉花临储制度。
根据预案,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我国将在棉花主产区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13省(区、市)进行收储。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19800元(公重)。
对此,纺织行业资深专家、第一纺织网总编汪前进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目前标准级皮棉到库市场价格为每吨3万元左右。他表示,“每吨19800元的托底价,对现在的棉花市场影响不大。”
连续5天低于收储价即启动收储
据国家发改委披露,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19800元(公重),其他等级皮棉的收储价格按照3%的品级差率、1%的长度差率计算。
中国棉花协会在昨日发布的3月份《中国棉花形势月报》也指出,建立棉花临时收储制度将对棉花生产起到稳定器的作用。
预案称,国家棉花市场监测系统和中国棉花协会监测国内棉花、棉籽市场价格水平,取两单位监测的棉花价格平均值和棉籽价格平均值作为国内棉花、棉籽市场平均价格,该价格通过每天发布。执行期间当监测的棉花市场价格连续五个工作日低于临时收储价时,由中储棉总公司及时发布公告,启动收储预案。
汪前进表示,从近几年来看,由于棉花价格的大幅波动,不少棉农选择放弃种棉花,造成种植面积越来越小。从2007年的8900万亩降至目前的 7500万亩,下降了1400余万亩。“3~5月份棉花播种季节,这个时间段出台这个政策,可以给棉农一个稳定的预期从而真正起到鼓励的作用。”他称,在 9月到次年3月底进行收储的时间段,也是棉花采摘季节。
不执行参考价企业将入黑名单
预案要求收购价格不得随意下调。文件称,预案启动后,在交储企业与中储棉总公司签订的棉花购销合同中明确,交储企业应按不低于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价格向农民收购籽棉。
中储棉总公司承储库点在接受棉花入储时查验交储企业收购单据,凡籽棉实际收购价低于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企业,其所加工的皮棉一律不得入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律由交储企业承担。
棉花协会、棉纺协会等行业组织配合实施舆论监督,将不执行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交储企业列入行业黑名单;有关部门加强对交储企业收购价格和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汪前进预计,临储制度在今年试行后,将会进一步完善,从而形成常态棉花收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