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矿产资源丰富,引来众多外商前来投资。该国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包括:金矿,大理石,重矿资源,结晶花岗岩,铁矿石,硅藻土,石墨,矾土,粘土,石棉,云母等。在过去三年中,由于政府加大力度吸引和鼓励外商投资,个人投资矿产事业的现象屡见不鲜。
据国家矿山开采名录网站称,莫桑比克政府已经制定出一系列有利于矿产资源开发的计划。这些计划包括增加矿物开采产品数量,刺激出口贸易,建立可靠的地质资源数据库。“为达到上述目标,政府将在法律和财政方面确保私营投资者对矿产资源开采的顺利运作。”该官方网站称。
矿业开采活动行为规范早在1986年该国颁布实施的矿业法中已有明确规定,该法案曾在1994年进行过修改和完善。近期,政府内阁为推动国家矿业开采更具竞争力,出台了新的矿业开采政策。与固有法律条文相得益彰的是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鼓励了私营采矿业活动。莫桑比克矿业法第二款中明确规定矿业资源的使用要遵照最佳,最安全的矿业开采方针,同时注意对现有环境质量的维护。该项条款旨在引导矿业勘测,探查,开采,处理,贸易活动,矿产品处理,以及其他相关未尽事宜朝着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另外,法案的第六款中规定“任何具有合法地位的,意欲投资矿业开采的集体或个人,本国或国外人员均可成为法定矿业开采许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