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今年二季度的监督抽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焦炭行业在经受市场低迷、竞争激烈的形势下,焦炭的总体质量水平在提高。
此次抽检由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承检,重点选择山西、河北、河南、陕西、内蒙古5省市(自治区)进行现场抽样。
本次抽查的50批冶金焦炭样品中40批样品合格,10批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80%,比2004年二季度抽查结果上升4个百分点,比2005年一季度抽查结果上升8个百分点。
抽查所涉及的企业按企业规模划分:其中大型企业11家,合格9家,合格率81.8%;中型企业27家,合格21家,合格率77.8%;小型企业12家,合格10家,合格率83.3%。
另据企业经济类型划分:国有企业合格率75%;私营企业合格率86.7%;股份企业5家,合格5家,合格率100%;股份合作企业2家,合格1家,合格率50%;有限责任公司合格率62.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5家,合格5家,合格率100%。其中抽查外资企业、联营企业及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各一家,合格率均为100%。
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阳光集团、山西省吕梁市福利焦化厂、山西沁新煤焦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河南济源豫港焦化有限公司等。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有:山西省介休市茂胜煤化有限公司、霍州中冶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潞城市亚晋焦化有限公司、沁源县明源煤焦有限公司、山西通洲煤焦集团、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等。其中,山西省介休市茂胜煤化有限公司、襄垣县古韩镇华能焦化有限公司连续两次在国家监督抽查中不合格。
抽查结果的纵向比较如下:
灰分指标整体好于去年,平均水平达二级水平。这次国家监督抽查中,50家企业焦炭灰分Ad平均值为12.43%,低于2005年监督抽查灰分Ad12.88%平均水平。
焦炭中全硫含量好于去年,整体水平高于二级、接近一级。
焦炭机械强度达到二级,基本与去年相近。本次抽查中,焦炭抗碎强度M25平均为90.27%,耐磨强度M10为6.67%,2005年抗碎强度M25平均为89.9%,耐磨强度M10为6.97%。
焦炭挥发分有所降低,好于去年。本次抽查中,焦炭挥发份Vdaf平均为1.34%,2005年Vdaf平均为1.60%。
本次冶金焦炭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比前两次抽查质量和合格率都有所提高。主要表现在硫分含量从2005年的0.664%下降到0.61%,与2004年持平。灰分指标有所提高。从本次抽查冶金焦炭级别来看:生产一级冶金焦炭有15家,占抽样数量的30%;生产二级冶金焦炭有31家,占抽样数量的62%。
本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灰分、硫分和机械强度。在不合格样品中三者所占的比例分别是30%、30%和40%。
经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有:原材料供应不稳定影响焦炭质量;用户需求放松,导致部分企业焦炭质量下滑;焦炭市场恶性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欠缺等。
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要加大对冶金焦炭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和对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强化对焦化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考核,加强焦炭产品化验人员培训和对企业的技术服务,为焦化企业煤质及焦炭产品质量管理人员提供进行工作经验、检测技术交流的国家级平台,并可根据监督抽查的情况定期召开煤质及焦炭质量通报会经验交流会,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出口焦炭、煤炭、棉花等大宗物资的做法,在焦炭检验上推进第三方公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