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的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被国家质检总局核准为2007年度首批出口工业产品一类生产企业,他们将在2007年首批享受分类管理优惠待遇。
这14家企业分别是: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伊川县中原金刚砂厂、洛阳白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川县亚通刚玉有限公司、洛阳市冠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伊川县天龙研耐有限公司、洛阳鑫祥刚玉有限公司、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伊川县东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为实现有效监管,我国进出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水平、检测能力、产品质量状况和产品风险程度,对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按照一类企业、二类企业、三类企业进行分类,并实施不同检验监管模式的检验监督管理,其中一类企业的抽检比率为5%~15%。分类管理的实施,将会鼓励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