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12日对塞浦路斯等四个欧盟成员国财政赤字超过欧盟允许的上限发出警告,并敦促这些国家加大力度巩固财政。
欧盟委员会当天根据《稳定与增长公约》中的赤字超标程序通过了对塞浦路斯等五国的报告。报告说,塞浦路斯、丹麦、芬兰和保加利亚四国的财政赤字均大幅超过占国内生产总值3%的上限,有必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纠正。
报告同时说,虽然卢森堡今年的赤字水平可能达到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2%,也超过3%的上限,但符合《稳定与增长公约》中有关特殊情况下可暂时小幅超标的规定,因此无需对其启动赤字超标程序。
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要求成员国必须将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3%以内,即便在经济危机等特殊情况下,也只能暂时小幅超标。在欧盟本月发布的春季经济预测报告中,欧盟委员会将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问题列为经济复苏的主要威胁。
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奥利·雷恩说,“极大多数”欧盟成员国财政赤字都超过了3%的上限。现阶段只有严格执行《稳定与增长公约》,才能向市场证明欧盟成员国有能力“适当、及时”地削减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