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九个多月的调查,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存在倾销行为,给中国大陆PBT树脂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日前,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15号公告,决定从3月22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对其征收12.78% 17.31%不等的保证金。此举表明,由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发起的对进口PBT树脂反倾销调查初战告捷。
PBT树脂是一种热塑性饱和聚酯,我国每年进口PBT树脂约3万吨,2004年仅我省进口PBT树脂数量就达到18486吨,进口金额为4056万美元。
据介绍,自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PBT树脂以低价大量出口中国大陆市场后,给国内PBT树脂企业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冲击,导致包括南通星辰公司在内的PBT树脂企业开工不足,市场严重萎缩。去年4月,以南通星辰公司为首的国内PBT树脂企业向国家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同年6月,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PBT树脂的倾销行为展开调查。
在调查中,商务部通过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然而,在商务部规定提交反倾销问卷的期限内,除台湾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按期提交答卷外,日本三菱化学株式会社、通用电气塑料日本有限公司均未提交,也未申明理由。经过调查机关艰苦细致的调查,大量证据表明,被调查产品削价销售,始终低于中国大陆产业同类产品价格,并对中国大陆同类产品价格产生了明显的压低和抑制作用,这是造成中国大陆产业实质损害的主要原因。商务部在调查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计算出保证金征收比例。根据商务部的初裁决定,除台湾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12.78%,其他中国台湾地区公司和所有日本公司均为17.31%。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商务部会在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