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有媒体披露,针对美国、欧洲、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世贸组织争端案,WTO发布了一份针对中国9种原材料实施出口限制的初步报告,并称该裁决结果对中国不利。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世贸组织专家组于2月18日向当事方散发了中期报告。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该报告仅向当事方散发,中方不便提供评论意见。目前报告内容仍处于保密阶段。中方将根据有关程序要求,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亦从WTO处确认,已向当事各方散发报告的消息。
虽然此案中的原材料并不包括稀土,但是不管该裁决最终结果如何,此原材料都引发了人们对于自去年开始,国际社会对中国出口配额限制措施的联想。
引发稀土联想
根据2009年商务部网站公布的矿产品报告,2009年6月下旬以来,美国、欧盟和墨西哥等WTO成员,将中国针对9种工业原材料的出口限制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8月,欧美又对中国稀土生产和出口的相关规划表达关注。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学院院长张汉林对记者介绍,2009年6月23日,美国和欧盟联合要求与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中国则认为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权利是不容侵犯的,出口限制措施并未违背WTO的规则和入世承诺。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学院副院长屠新泉对记者指出,由于中国对于稀土的出口配额及关税制度,与此案适用的条款差不多。因此,并不排除,如果WTO做出对中方不利的裁决,当事方下一步将会将中国稀土的贸易政策推上WTO的争端仲裁平台。
他介绍,此次中期报告,或者称初裁报告,还会征求各方的意见,但是大致的结果应该不会改变了。他指出,从WTO的规定来说,出口税是允许的,但是配额制度是要禁止的。
“在中国入世谈判时,我们列了一个允许征收出口税的资源类产品清单。现在看来,这个清单中的产品不仅数目少,很多该列入的,比如稀土就没有列入;而且出口税普遍定得比较低。”他说,“当时,各国对于出口管制的政策管得都很松,很多发展中国家事实上都是征收出口税的,只是这几年,才引发了这些贸易伙伴的关注。”国内产业整合有助缓解贸易争端压力
目前,中国贸易争端谈判涉及多个部门的政策协调。
以稀土为例,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原副巡视员、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彩凤曾对本报记者介绍,目前的分工是,国土部负责稀土的开采开发,工信负责生产及准入计划,发改委制定出口指标,经过工信部会签,最终由商务部负责下放出口配额。
根据WTO的程序,再过一个月左右,将发出终裁报告。如果中方准备上诉,上诉机构也会在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在2个月后出一个裁决。而从执行的角度来说,屠新泉认为,如果中方认为该政策不可或缺,很有可能两三年后再执行。
张汉林指出,不管结果如何,此案所引出的如何保护资源性产品,尤其是具有优势的资源性产品的命题值得深思。他认为,在此案中,美欧的策略和诉求是,总体上是先利用全球的资源,最后再开采自己的资源。另一方面,以争端维护利益是其常用策略。美欧不断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我国资源性产品出口反复采取反倾销限制和出口管制申诉。此外,也出于维护其在华企业利益考虑。
而从中国自身来看,他认为,贸易政策反复易变,并非最佳调控工具,而且效果往往是短期的,治标不治本。因为,中国相关企业由于不掌握核心技术,产业难以升级,导致大多数企业只能局限于低价的初级产品竞争。
屠新泉介绍说,根据WTO的规定,原则上,没有对出口配额或者关税完全禁止。如果一国要采取出口配额制度,那不仅要控制国外消费,也要控制国内消费。“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更多地从生产环节,而不是贸易环节去控制,把各方矛盾都推到出口环节。”
事实上,中国政府也已经在积极行动。国务院常务会议2月16日研究部署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技术先进、集约发展的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格局。会议强调,加快行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