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及配套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意见》全文共30条,因此也可称作“司法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30条”。《意见》共7部分,概括起来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意见》第一部分要求各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紧紧围绕党中央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举措。《意见》第二至第六部分对标对表中央文件精神,科学研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人民法院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坐标定位,紧紧围绕“统一”二字做好文章,打出“五个统一”服务保障组合拳: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包括助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包括支持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支持建设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支持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支持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与港澳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衔接;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包括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助力提升商品质量、支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包括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意见》第七部分要求建立健全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主要包括:系统集成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举措,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司法和智慧法院建设,切实满足市场主体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完善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机制,努力以裁判规则统一引领、规范、保障市场规则统一;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加强组织实施保障,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杨万明表示,《意见》的主要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五个统筹”:一是统筹司法各领域精准发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密切相关。《意见》将中央要求与人民法院职能逐一链接,从立案、审判、执行各方面提出全方位的服务保障措施,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进行立体式保护,可以说实现了人民法院各领域、各条线、各层级力量的总动员。
二是统筹各方力量综合施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注重加强与各方面配合协作,如要求推进建立破产工作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建立营商环境定期会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衔接联动机制,推进统一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裁判规则与执法标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联动体系等,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统筹市场各环节全面保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由各环节、各要素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意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市场主体、要素、规则、秩序统一保护,统筹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加强“田间管理”,力求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全天候、无死角服务保障。
四是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一体推进。外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的延伸。《意见》坚持内资与外资平等保护,要求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同时,要求大力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依法保护“走出去”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五是统筹宏观要求和具体措施合理搭配。《意见》既有一般性规定和理念性要求,明确人民法院打击什么、保护什么,告诉市场主体法治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同时又立足审判职能提出一系列实打实的服务保障举措,如适时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发布司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司法政策,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研究制定审理涉税犯罪案件司法解释等,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