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全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暨纪念2020年世界标准日座谈会”,现场发布河南省七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钢铁、水泥、焦化、印刷等工业企业。
这七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为:《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涂装工序、印刷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水泥、钢铁、焦化、铝工业及工业窑炉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周峰表示:“根据测算,通过强制性标准实施,我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年分别减排约2.7万吨、4.9万吨、5.2万吨,挥发性有机物可减排约5800吨,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了新支撑,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添了新保障。”
河南省自2001年发布实施第一项地方环境标准以来,近20年的时间,陆续发布实施了30多项地方环境标准,目前已形成了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共存,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和重点流域排放标准并举,水、气、土多要素共管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为我省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科技标准处处长魏金春:“河南省地方环境标准大幅度提高了相关行业、领域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不断收严排放限值,提高环境门槛,发挥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型升级、行业竞争力提升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区域绿色发展活力不断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