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特别是高耗能的重化工业发展过快、比重过高,带动了能源消耗的强劲增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20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表示。
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工业能耗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的71.3%,其中高耗能行业占工业能耗的80%左右。高耗能的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过剩,工艺、技术和设备落后状况较为严重,增加了能源消耗。
与此同时,2009年,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46.3%和43.4%。第三产业的比重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多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全国重工业占工业产值比重从2000年的60.2%提高到2009年的70.5%,超过日本、德国、美国等在工业化过程中曾达到的峰值。
华建敏指出,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给节能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发展,产业结构偏重。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在工业内部结构中,高耗能行业所占比重过高。
此外,近年来,交通运输结构中道路、航空等能耗较高的运输方式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大中城市小汽车发展过快,耗油量增长迅速。
“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看,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是进一步推进节能工作的突破口。”华建敏说。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建议,要把结构调整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制定与节能减排相适应的结构调整目标,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结构优化对节能的贡献率。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抑制重化工业过快增长,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