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晋江市环保局获悉,自3月30日晋江市生态水域周边工业污染源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截至5月15日,全市共组织排查违法企业160家,组织关停取缔行动55场、关停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126家,捣毁生产设备60台(套),查封电表87个,限期整改25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3起,移送刑事案件1起。环保部门也通报了相关案例。市民若发现环保违法行为,可拨12369举报。
案例1:无环保设施 五金加工点被罚60万
去年,未配套任何环保设施,生产废水直排,四川人袁某在晋江安海镇水泵厂旧厂开办的一家五金加工点,被晋江市环保局处罚11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被查处后,袁某不思悔改,又到内坑镇湖内村重操旧业,且依然没有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近期,内坑环保中队对该加工点外排口进行取样,并查封其电源。晋江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加工点违反了这一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60万元。
案例2:私设暗管排废水 印花公司责任人被拘
4月18日晚上,英林环保中队夜间执法巡查时发现,晋江某印花有限公司虽然法定排放口没有排放废水,但生产车间北侧的PVC管设置了三通管排水口,正在大量排放污水,沿着水沟流至外环境。
执法人员当场采集水样送检。监测结果显示,两处排水口氨氮浓度分别超标0.99倍、1.01倍。晋江市环保局随即对该公司私设暗管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移送公安机关。
日前,该公司相关责任人郑某被处拘留5日。
案例3:生产废水外排 刀模厂负责人被刑拘
5月23日,晋江市生态水域周边工业污染源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在对金井辖区工业污染源巡查中发现,一家刀模厂正在生产并往外排生产废水。
经查,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等环保手续,现场也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烫金腐蚀、清洗工序、清洗印刷版,废水最终排入厂区外村内污水管道。
经检测,车间外排口水样第二类污染物锌超出二级标准(总锌5.0mg/L)111.2倍。当事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目前环保部门已将案件移送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该厂负责人范某明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