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具使用单位收到磨具后,应仔细检查其是否有裂纹及其它损伤,并认真核对磨具表面有关商标标志是否正确、清晰、齐全。
磨具在搬运时应小心轻放,防止震动和碰撞,并禁止在地上滚动。
磨具存放时应防止受潮、受冻、室温不应低于5℃。
树脂磨具不能与碱类物质接触,橡胶磨具不宜与油接触,以免降低硬度和强度。砂轮叠放时,叠放高度一般不超过1.5m。薄片砂轮存放时应防止变形。存放时间超过一年者,应重新进行回转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同时还应注意:
1.砂轮的实际使用线速度不得超过规定。
2.砂轮在安装前应先检查砂轮的速度标记,再查看是否有裂纹和损伤,并需进行强度检验。
3.砂轮在安装完毕后,必须在有防护罩的情况下,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空转,只有在确信砂轮有可靠的强度时,才能开始工作。
4.禁止使用对砂轮结合剂有破坏作用的冷却液。
5.搬运砂轮时,要防止激烈振动与撞击。
6.根据砂轮尺寸与形状不同,应分别置于架子上和箱子内。
7.砂轮存放应防止受潮、受冻。
8.树脂结合剂砂轮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如超期必须严格检查,确认质量没问题,方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