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环保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秋冬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26”城市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其中,包括陶瓷行业在内的建材行业非天然气生产企业,在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环保部将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AQI 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另外,根据“2+26”城市中的《山东省淄博市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淄博市秋冬攻坚行动方案》)显示,淄博在2017 年6 月底前,关停建陶企业144 家214 条生产线,关停耐火材料企业200 家261 条生产线,关停熔块企业66 家115 条生产线。在2017 年10 月底前,建陶、耐火材料行业全部改用天然气为燃料。
淄博关停建陶企业144家214条生产线
根据《淄博市秋冬攻坚行动方案》,在2017 年6 月底前,关停建陶企业144 家214 条生产线,关停耐火材料企业200 家261 条生产线,关停熔块企业66 家115 条生产线,关停水泥粉磨站21 家36 条生产线,关停砖瓦企业50 家,关停铸造企业68 家,关停板簧企业34 家。在2017 年10 月底前,建陶、耐火材料行业全部改用天然气为燃料,其中建陶企业26 家61 条生产线,耐火材料40家123条生产线。
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5万户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全市范围内禁止燃用、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民用散煤。完成60 万吨清洁煤炭替代任务,其中,张店1.28万吨、淄川8.82万吨、博山6.4万吨、周村4.36 万吨、临淄12.5 万吨、桓台9.3万吨、高青6.31万吨、沂源8.93万吨、高新区0.6万吨、文昌湖0.6万吨、经开区0.9万吨。
2017 年10 月底前,除已改造为高效煤粉锅炉和使用清洁能源外,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面淘汰2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导热油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灶等,共903 台1033 蒸吨。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 2017 年再完成26 台1088 蒸吨,完不成的实施停产治理。
在采暖季,建材、钢铁、铸造、火电、焦化、电解铝、化工等行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启动红色、橙色预警时,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货物公路运输量减少50%以上。
建材行业非天然气生产企业采暖季全部停产
根据《秋冬攻坚行动方案》,2017 年10 月底前,“2+26”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任务;2017 年10 月底前,纳入2017 年度淘汰清单中的4.4 万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2017 年10 月底前,“2+26”城市所有327 个区县全部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
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 年9 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同时,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各地要做好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禁煤区”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根据《秋冬攻坚行动方案》,到2017 年10 月底前,“2+26”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 万户以上。其中,北京市30 万户、天津市29 万户、河北省180 万户、山西省39 万户、山东省35 万户、河南省42 万户。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散煤彻底“清零”。
在2017 年10 月底前,北京市城六区及南部平原地区实现无煤化,其他区建成区全部淘汰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市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天津市中心城区所有燃煤锅炉、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
河北省各市和直管县建成区淘汰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石家庄、保定、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淘汰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市县城和城乡结合部也要全部淘汰。山西省城市建成区淘汰20 蒸吨及以下、县城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山东和河南省淘汰行政区域内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燃煤锅炉相应环保设施基本配置包括布袋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高效脱硫装置、低氮燃烧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或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等脱硝装置。。2017年11 月1 日起,不达标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