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此前破获的沭阳某公司走私固体废物案,近日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涉案人陈某某因走私3200余吨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一封电邮,露出走私蛛丝马迹
2014年6月,南京海关下属淮安海关缉私分局获得一条走私线索,这是一封只有一句话的电子邮件——“将合同中的‘碳化硅滤饼’改为‘粗制碳化硅’”。根据长年积累的办案经验,缉私警察从这句简单的表述中敏锐嗅出一丝不寻常的信息。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碳化硅滤饼”是太阳能光伏行业在切割、打磨硅物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砂浆,经过简单固液分离后得到的固体混合物,生产提纯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的废渣和废水,一旦未经处理排入地下会对地下水源和土壤产生不可逆的污染,因此国家明令禁止进口。而粗制碳化硅则是允许进口的商品。“碳化硅滤饼”改为“粗制碳化硅”使商品的属性悄然发生了变化。
在梳理这起案件的进口报关单时,海关缉私警察发现,货物的经营单位和货主单位均为代理进口商,走私犯罪嫌疑单位即实际货主在报关单上并没有体现。这也就是说,真正的幕后黑手“隐身”了。
环环相扣,伪装进口被识破
为了找出真正的走私分子,淮安海关缉私警察对相关进口报关单、合同和涉案企业展开了深入调查。
经过摸排了解,实际货主沭阳某公司是一家无资金、无人员、无场所的“三无”空壳公司。公司负责人陈某某与国外供货商内外勾结,要求供货商把合同、发票、提单以及相关的检验报告中货物品名修改为“粗制碳化硅”、“硅砂”、“耐火泥”等。
走私嫌疑人在远离口岸的内陆县城沭阳注册公司,并试图在全国多个口岸走私,自2013年起,该公司先后从天津、青岛、连云港等多个口岸走私进口固废。在被海关两次行政处罚后仍不知悔改,变换走私手法,购买粗制碳化硅用作道具货物,继续不断选择不同的通关口岸尝试通关,企图逃避海关监管。
缉私警察通过细致缜密的侦查,逐步摸清了涉案公司的采购渠道、销售流程、货物流向等细节,构筑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南京海关的统一部署下,淮安海关缉私分局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捕到案,并现场查扣从台湾走私进境的“碳化硅滤饼”47吨。
海关最终查证,自2013年以来,陈某某以沭阳某公司的名义,以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进口国家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碳化硅滤饼”高达3200余吨,并在境内转售牟利。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一审判决,陈某某因走私3200余吨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近日,海关将对现场查扣的47吨走私废物予以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