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中央到地方的大力推动下,未来五年我国钢铁行业将走出困境,行业经营结构将出现较大分化。在此过程中,行业风险积聚且呈扩散趋势,商业...
目前,我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中央到地方的大力推动下,未来五年我国钢铁行业将走出困境,行业经营结构将出现较大分化。在此过程中,行业风险积聚且呈扩散趋势,商业银行挑战与机遇并存。未来五年我国钢铁行业将逐步走出困境,经营结构面临分化
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将逐渐提高,五年后有望脱困
国家制定的用五年时间再压减1亿~1.5亿吨粗钢产能的目标以及今明两年压减央企10%左右钢铁现有产能的计划将有效改变我国钢铁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的现状,钢铁价格有望逐步止跌回升。随着房地产、机械、汽车等下游需求的逐渐恢复,钢企销售收入有望提高。同时,从2005年下半年起,我国钢铁企业加大了降本增效力度,主营业务成本与三项费用呈下降趋势。由于高度重视以销定产,钢材库存居高不下的局面得到了缓解,下降趋势明显。因此,未来五年我国钢铁行业的盈利能力将逐渐恢复,企业有望脱困。
大型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加速,将形成3~6家能够引领行业发展的旗舰型企业集团
按照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国钢铁行业将形成3~6家能够引领行业发展的旗舰型企业集团,意味着大型龙头钢企将进行深层次的转型升级:一是产品结构升级将加快,产品线覆盖的深度与广度将得到大幅提升,市场份额将继续大幅扩大。二是大型企业间的并购重组将增多,强强联合将催生符合现代大规模生产要求的旗舰集团,生产成本将继续下降。近期武钢与宝钢的战略重组揭开了这一序幕。三是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走向国际市场步伐将加快,产品出口与跨国并购都将催生国际一流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通过强身健体与走出国门,未来五年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高,行业的竞争格局将由目前的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过渡。
中小型钢企生存空间变窄,部分将陆续被市场淘汰
2015年,我国大、中、小型钢企的数量比重分别为3.8%、11.2%和85%,仍以中小型为主,整个钢铁行业尚未进入规模经济的良性发展轨道。对化解产能过剩,不少中小钢企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大型国有钢企的产能降下来后,自己可以搭上钢价上涨的顺风车,继续经营甚至盈利。实际上,本轮化解产能过剩的根本目的是督促企业提质增效,一但大型钢企的生产成本因规模化生产优势的不断加强而大幅下降,中小钢企原有的价格优势将不再存在。同时,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丧失,中低端产品可能面临被国外更低成本、市场成长性更好的产品替代的风险,而产品质量低劣、环保短板、资金短缺等缺陷将进一步压缩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部分企业将陆续被市场淘汰,以下三类首当其冲:一是不符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二是是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市场竞争力难以提高的企业;三是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不一致或不能融合、企业发展空间严重受限的企业。
钢贸行业将受到较大冲击
在我国工业化的早期,形成了钢厂管生产、钢贸管销售的流通体制。但是,随着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等现代技术的应用,生产者直接为终端客户提供服务成为可能,钢厂加快了从产品生产商向综合服务商的转型,销售更加重视自有的直供和分支机构。在此背景下,传统的钢贸行业不再具有批零价差与终端客户资源的优势,生存空间将大幅收窄。自2012年钢贸危机发生以来,全国的钢贸商数量已经从20万家缩减至10万家左右,上海近70%、全国其他地区近30%的钢贸商已退出行业,专家预测,未来三年内,我国还有三分之一的钢贸企业要倒闭。
钢铁行业风险积聚且呈扩散趋势
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与即将发生的结构分化,我国钢铁行业未来五年风险积聚且呈扩散趋势。信用风险在钢贸、钢厂积聚
2012年,随着华东地区钢贸企业的资金链突然断裂,钢贸融资危机浮出水面且呈不断恶化之势。2013年上半年,仅在上海各级法院开庭审理的针对钢贸商的金融借款纠纷就超过600起。由于全国范围内大量的钢贸贷款资金被挪用到商业地产、购买矿产,或者转移至海外,甚者充当了PE(私募股权)、VC(风险投资)的角色投资更加高风险的行业,这次钢贸危机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并延续到现在。2014年,钢厂融资危机爆发,呈现金额巨大、连环违约等特点。信用风险在钢贸、钢厂大量积聚。
经营风险将沿产业链、不同规模企业以及区域扩散
前期将向焦炭、铁矿等钢铁产业链上游行业扩散,后期将向汽车、机械、造船等下游行业扩散。钢铁行业出现的严重的产能过剩目前已经传导到上游的焦炭、铁矿行业。2015年我国焦炭行业产能利用率仅为65.2%,企业亏损面高达70%;铁矿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只有65%左右,85%的小型矿山处于关停状态。后期,随着钢铁行业去产能落实到位,钢铁价格上涨将增加下游行业的生产成本,汽车、机械、造船等产能结构性过剩行业的盈利水平将受到负面影响,经营风险加大。
从“僵尸企业”向小型、中型钢企扩散。钢铁行业的产能过剩与政府、银行应对不及时产生了一批“僵尸企业”。未来五年,由于中小钢企生存空间变窄,部分将陆续被市场淘汰,叠加“僵尸企业”的破坏因素,经营风险将从“僵尸企业”向小型、中型钢企扩散。一旦一批“僵尸企业”违约,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造成一系列中小企业的违约,放大金融风险。同时,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是此次去产能的重头戏,一但“僵尸企业”的市场退出通道被打通,其他被淘汰的中小企业也会顺利退出市场,市场优胜劣汰的进程将加快。
由西向东扩散。目前我国“地条钢”生产十分猖獗,西部地区新疆、陕西、甘肃都是生产大省,东部产钢大省河北唐山、辽宁辽阳、江苏徐州、连云港(601008,股吧)等地也有部分生产。随着国家查处“地条钢”力度的加强,生产企业纷纷关门歇业,经营风险迅速从西向东扩散。加上2016年以来,钢价上涨导致中小钢厂复产增多,1~5月,河北、江苏、山东三大产钢大省产量不减反增,去产能举步维艰,东部地区的风险也在积聚。
商业银行挑战与机遇并存
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加大,潜在风险不容低估
2015年以来,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逐季上升,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占比较大。从发展趋势看,未来五年钢贸、中小钢企的恶劣处境;焦炭、铁矿、汽车、机械、造船等上下游行业的经营风险以及钢铁行业风险的区域扩散将继续加大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下行压力。尤其值得担心的是,目前不少经营单位对钢铁行业信贷风险的严峻性与扩散特征认识不足,盲目乐观地认为五年后随着行业脱困,所有企业的偿债能力都会逐步提高,现有的信贷风险会自动化解,个别单位还在冒险开展钢贸融资业务,主观导致信贷资产潜在风险加大。
退出难、逃废债成为化解存量资产风险的大问题
行业困难时期银行对信贷资产减持加固的措施难以得到企业的配合,不少贷款只得被动延期,坐视其恶化而无可奈何。更有甚者,近期借化解产能过剩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频繁出现,主要方式有:采取抽空原单位,组建新法人的办法甩掉包袱,轻装突围,使银行债权悬空;假破产、真逃债,使银行讨债无门;大量采取联保、互保方式取得贷款,出了问题都不认账,这些现象在中小钢贸、钢厂中较为普遍。
当前的被动局面暴露了商业银行风控管理的缺陷
一是经营战略存在误区,大额信贷资金盲目流向投资热点行业。在地方政府鼓励投资钢铁热情高涨之时,盲目参与投资,不计后果地扩大信贷规模,导致出现问题覆水难收;二是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偏重微观企业分析,忽视宏观与行业分析,对国家三令五申的行业风险缺乏足够的重视,盲目跟进贷款;三是信息不对称,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滞后。一家银行往往无法准确掌握一个集团的所有关联企业在所有银行的授信及风险全貌,难以分析和把握其总体经营发展情况。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曾经被各家银行竞相争抢的优质客户可能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不良贷款大户,而银行却知情有限和滞后。
大型龙头企业代表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有大量的金融需求
一是产品结构调整与产品线的丰富完善需要一定的研发资金、启动资金与生产资金,对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增加;二是强强联合的兼并收购与战略联盟将对并购贷款、银团贷款、投行业务产生较大需求;三是企业走出去将产生全球资金管理服务需求、跨境贸易“结算+融资”服务需求、跨境风险管理服务需求;四是企业集团的多元化经营使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非钢业务产生较大的融资需求;五是大量的钢企职工将有银行卡、消费信贷、保险等零售金融业务需求。尽管大型龙头企业目前的资产负债水平较高,但通过资产重组与增发股份可以增强其资本实力,未来盈利水平的提升将增加其现金流,企业的整体偿债能力与再融资能力都将得到提升。
提高资产运营能力,防范信贷风险扩散
建议商业银行对钢铁行业实行“有退有进”的信贷结构调整和业务发展策略,严格把控产能过剩引发的融资风险,适时、适度寻求新的业务拓展空间,盘活资产,促进客户结构优化和业务发展。
完善预警机制,把握最佳退出时机
一是超前研究产业、行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趋势,建立行业预警信息指标体系,及时揭示风险;二是全面收集国家和相关部门的预警信号,密切跟踪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发布的信息和风险提示,提高对行业信用风险的识别能力;三是组成全行相关部门参加的风控小组,根据预警信号,分析研究最佳退出时机与方式;四是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的风险预警要定期化、动态化,防止出现断层。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抓住风险源头和重点及时详细排查,调整中小钢铁企业信贷政策
当前钢铁行业的风控重点是防范行业性、集群性风险的蔓延。对此,要抓紧时间进行全行钢铁授信业务的检查,重点是中小钢贸、钢厂的虚假财务报表、同行业担保、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钢铁行业供应链风险,上下游相关行业的风险,对资产质量要做到心里有数。在此基础上,针对中小钢贸、钢厂制定专门的信贷政策措施,杜绝风险的蔓延。
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和强制退出机制
一是结合自身风险偏好、信贷行业分布特点,科学设置行业融资标准与限额,对钢铁行业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二是对于国家明确规定退出的和经营不善、信用等级低、规模偏小、技术落后、担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环保政策及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减持加固,规避信贷风险;三是对目前出现和即将出现的三类中小型风险企业与僵尸企业,要建立资产减持和强制退出机制,采取一切有效手段确保银行债权;四是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呆账核销和抵债资产处置工作,有条件时实现不良资产证券化或批量转让。
围绕盘活资产,抓住机遇,适时、适度发展业务
一是加大对龙头钢铁企业集团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信息、资金上的优势,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其他金融资产服务”创新的金融工具和组合方式,帮助企业形成更有效率的组织架构和生产经营规模,淘汰落后产能;二是充分发挥“国际化、综合化”优势,加强境内外机构联动,提升跨境、跨市场服务能力,积极为钢铁行业中综合实力和履约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和优势产能提供“走出去”金融服务;三是对于钢铁行业面对的市场销售新领域,拓展供应链融资和低风险业务,把一些潜在需求通过金融服务转变为现实的有效需求,促进产能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助推钢铁行业消化产能;四是通过以上增量业务,盘活存量资产,提高整个钢铁行业的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