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100天中国将进入“十二五”发展历程。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20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继续成为“十二五”关注重点,为此,中国将着力引导和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形成发展更具活力、资源配置更富效率的产业模式。
“通过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十一五”期间,我国各行业、各领域通过合并和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进行整合,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产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但一些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差等问题非常突出,兼顾规模经济和竞争效率的市场结构还没有形成,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竞争力提高。
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了极大冲击和影响,国际间产业竞争更加激烈,我国产业发展面临的外部压力更加凸显。
“在这种形势下,必须把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作为在未来国际竞争中抢占制高点、争创竞争优势的重大举措,提高国内企业实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把握我国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主动权。”李毅中说。
日前,为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促进兼并重组不仅是增强企业竞争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的有效手段,而且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通过兼并重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李毅中说。
当前,跨地区企业兼并重组的障碍主要是利益分配问题,有的地方还有一些不合理的规定,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的障碍主要是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问题。
对此李毅中表示,必须从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理顺地区间利益关系,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只有解决了制约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重要制度障碍,才能做到切实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完善政策体系,鼓励企业创新”
目前,制约企业兼并重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税收、土地使用、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等方面的负担较重。
对此李毅中表示,要从实际出发,完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体系、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完善相关土地管理政策、妥善解决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问题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意见》已经明确提出,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由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技改贴息、职工安置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优先办理项目立项,优先安排技术改造资金;鼓励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后企业进行综合授信,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可依法继续划拨使用,或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继续支持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等。
“兼并重组为优势企业或急需增量资源的企业提供了做大做强的机会和空间,但形式上把资源简单捆绑在一起是很不够的。伴随兼并重组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在新的经济组织内,如何深化改革,如何建立与新经济组织协调成功运行的机制和企业制度,如何加强管理和创新。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兼并重组成功的重要标志。”李毅中说。
“改进政府服务,发挥市场作用”
当前,企业兼并重组往往涉及诸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受体制和机制因素影响,特别是在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仅靠企业自身难以实现,需要加强政府的引导、激励和政策支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不能忽视政府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李毅中表示,政府发挥作用要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更多地用市场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主要是通过改进管理服务和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创造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良好环境。
《意见》强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坚持四大原则:一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二是坚持市场化运作,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合规开展兼并重组,防止“拉郎配”。三是促进市场有效竞争,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四是依法妥善解决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维护企业、社会和谐稳定。
“在近年来的一些企业兼并重组活动中,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完全到位,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如何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环境,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李毅中表示,抓政策落实往往比制定政策更难,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创造和优化良好环境,因此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尤为重要。
据李毅中透露,下一步,工信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由工信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参加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研究解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重大问题。同时,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行业为重点,切实抓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各项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目前,《意见》已进入贯彻落实阶段。“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涉及地方和部门多,政策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李毅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