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修“渠道”还是施“推力”,在现有的体制机制、金融格局和社会信用状况下,特别是在商业银行不合理的绩效考核、风险问责机制下,要将资...
无论是修“渠道”还是施“推力”,在现有的体制机制、金融格局和社会信用状况下,特别是在商业银行不合理的绩效考核、风险问责机制下,要将资金由“洼地”引向“众创空间”、小微企业,仍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而创新顶层设计是关键所在。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即“众创空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悠远的年代,一面曾让国人热血澎湃的旗帜——红旗渠。
上世纪60年代,林县人民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苦干十年,在太行山悬崖峭壁上凿出了绵延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使林县告别了严重干旱的痛苦,谱写了中国水利建设史上的壮丽篇章,孕育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4月5日,红旗渠正好迎来了她的50岁生日,历久弥新的红旗渠精神,是否也能重新唤起人们对创业创新的思考?
DUANG,当镜头切回到二十一世纪的当下,我们发现,众多的创业创新者,正站在资金的“高地”仰天追问:敢问“钱”在何方?缺乏启动资金是他们绕不过的“坎”。没有可抵押的资产,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甚至在传统金融中介属于没有任何信用记录的“空白户”,他们在融资领域是“响当当”的弱势群体!
资金如流水。资金的逐利避险本性注定了它流动的方向。如果没有其他机制的干预,顺着传统金融服务理念、机制和模式铸成的渠道,资金之流断难流向他们。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恰似上世纪60年代林县人面临的难题。
能否再续“红旗渠”的精神,在各种体制、机制的壁垒中间凿出一条引导资金通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者的“红旗渠”?这显然是一个庞大而艰巨的工程。要使资金流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者的“高地”,笔者以为,至少须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要修建引导资金由“洼地”流向“高地”的“引水渠”。
政府要做的事情,首先是“渠道”走向的把握,即对创业创新方向的引导。要明确支持鼓励的方向,不是所有的创业创新都要支持。对那些与产业转型升级背离的低端、低效、简单复制的所谓创业创新,不宜支持;对那些不节能、不环保的创业创新活动,不仅不应支持,而且要限制。
要给出负面清单,引导资金由“低效和无效企业”流向“有效和高效”企业。其次是搞好创业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即通过完善“三张清单”,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留出创新空间;通过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优化信用环境,为创业创新者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这是修建“渠道”的基础。
对金融部门,主要是传统银行业而言,就是要打造引导资金流向“众创空间”的“引水渠”,即实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这就需要银行机构走出“唯抵押担保”的藩篱,再造信贷流程,创新信贷方式,构筑一条针对创业创新者特点的信贷资金输送渠道,实行差别化授信管理。关键是通过机制创新,依托完善的征信体系来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批量化营销以降低成本,实现银行商业模式与“众创空间”高风险、高收益模式的对接。
其二,要形成资金流顺“渠”而上的压力或推动力。
政府无疑要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融资领域弱势群体的存在显然是“市场失灵”的体现,需要政府伸出“有形之手”。这是政府公共服务应有之内容。更何况,本届政府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定义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就应有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来支撑,可不能做“甩手掌柜”。除了对创业创新者直接的扶持外,还要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众创空间”的能动性和内在动力,这或许更为重要。
理性地看,面对缺乏资信、缺乏抵押担保和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这类客户,一贯视“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为核心利益的银行,凭什么要贷款?凭什么要放着好的客户、相对安全的客户不做?必须明白的是,银行作为市场主体,其行为决策首先服从的是其核心利益。要激发银行支持创业创新者的动力,绝非空泛的口号和宣传教化可以担当,而是需要拿出实实在在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政府层面,除了传统的风险补偿机制、印花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外,还需要针对创业创新的要求,在相关制度方面进行创新,比如突破现有法规不允许银行持股企业的约束,探索银行分享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创业创新成果的有效途径,建立银行信贷产出与科技型企业高回报的利益平衡机制。
监管层面,就是要通过差异化监管来激发银行机构支持企业创业创新的动力。以差异化监管政策为银行差异化金融服务创造条件,打消后顾之忧。通过监管制度创新,推动商业银行由被动、半被动服务向积极主动服务转变。如实施差异化的市场准入,因势利导,引导银行机构将服务“众创空间”纳入发展战略,从而形成对创业创新的持续推动机制。
必须面对的是,无论是修“渠道”还是施“推力”,在现有的体制机制、金融格局和社会信用状况下,特别是在商业银行不合理的绩效考核、风险问责机制下,要将资金由“洼地”引向“众创空间”、小微企业,仍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而创新顶层设计是关键所在。
当然,创业创新的成功与否,内因还在于创业者本身。“众创空间”的人们不应一味站在资金的“高地”等风来,还要主动走下来,到“洼地”找水喝。当下,风生水起的互联网金融不失为一条可取的融资渠道。
借助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某种程度上能大大降低融资的交易成本,有效分散风险,更直接、高效地对接创业创新者的融资需求。虽然这一渠道的覆盖力还很有限,而且也存在许多问题,但其在支持创业创新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
当务之急是规范。要尽快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规制,这是促进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设计仍在酝酿之中,“靴子”何时落地,市场正翘首以待。